拔火罐烧伤获赔 - 最新法律 - 苏州知名借贷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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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7月6日

拔火罐烧伤获赔

转自张家港法院

案情简介:2016926日,王某至某足浴会所拔火罐,会所工作人员蒋某在拔火罐过程中操作不慎造成酒精洒落将王某烫伤。后王某被送至医院进行治疗,其伤情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王某诉至我院要求某足浴会所、工作人员蒋某赔偿损失。某足浴会所认为事发时王某对烫伤的处理亦有不当,导致伤情扩大,也存在一定过错,应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工作人员蒋某操作失误,致王某的背部等位置烧伤,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蒋某系某足浴会所雇员,其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即某足浴会所应当对其侵权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为妥善解决双方纠纷,经我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某足浴会所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14万元。

该案承办法官任洪国也就该案向广大市民给出了一些提醒和建议:

近年来,餐饮、娱乐服务等行业因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等问题引发的纠纷频繁。消费者在经营者的场所内消费娱乐时,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所谓安全保障义务,是指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尽的在合理范围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财产损害的义务。经营者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消费者受到损伤的,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市民在选择服务机构时,也应尽可能的选择一些较大、较正规的服务型机构,毕竟这些服务机构由于涉及到人员、资金力量等方面的因素,更正规些,顾客安全方面就会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