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当“老赖” 拒执被捕促履行 - 新闻动态 - 苏州知名借贷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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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7月14日

多年老债置之不理,以为可以逃脱就能清偿义务,法官用法理、情理告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时,被执行人周某某却谎称自己没钱,拒不履行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2月27日,在执行法官不辞劳苦运用强制手段和感化方针结合的措施下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了债务,让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变成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被告人周某某于1998年3月2日与原告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将某路段工程承包给原告,工程顺利竣工后,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但被告一直以各种借口不予履行。原告无奈起诉到法院,经法官主持调解,被告周某某答应原告于2002年4月还清所欠原告的55万元工程款及利息。到规定的还款日期时,被告周某某不予还款。

  1996年8月21日,被告周某某以做生意资金紧张为由向原告苏某某借款200000元,并约定在1998年12月前还清,到期后被告也无偿还之意,经原告多次催促未果,无奈原告苏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周某某偿还200000元及利息给原告苏某某。在判决书规定的还款日期内周某某不予清偿。另外,周某某与莫兆建的民间借贷、与灵山县某某建筑公司、防城港市某某实业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同一时间在防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防城区法院受理该批案后,发现此案件涉及人员多,且金额巨大,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开会要求办案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快速执结。承办人廖法官收到案件后,详细查看案件,并及时依法向周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限制高消费令等,执行法官曾经多次找到周某某进行协商劝说,反复阐明利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试图说服周某某主动偿还欠款,周某某对以上判决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付款数额及利息无异议,但谎称自己替人打工,一边“哭穷”,一面信誓旦旦的保证,再困难也会把钱还给申请执行人,并且还找来了亲人代商量如何偿还债务。法院因此未对周某某采取拘留措施。


  过段时间当执行法官再次找到周某某时,广州讨债公司周某某还是一样“哭穷”,但此时,承办法官已经查明周某某有汽车和在其他市里做生意,同时发现有房地产。经执行法官苦口婆心做思想疏导工作,周某某总是拒绝执行。当执行干警向其释明他的行为已经涉嫌“拒执罪”时,周某某不以为然。执行中周某某不考虑如何履行,而是采取虚假担保、转移财产等方式对法院的裁定、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防城区法院经研究后,依法将此案以“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侦查。


  2月份,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以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当周某某在看守所度过几天时间时,才明白法院是动真格的,那时才害怕起来。在看守所里的周某某多次要求看守所干警通知执行法官见面商谈还款义务。为了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本案承办法官一边向申请执行人讲述执行情况以及做双方思想工作,是否让被执行人取保候审的方式,出来想办法清偿债务。最终在执行法官廖树梁的不懈努力下,周某某同意先偿还10万给苏某某,并在2017年5月20日前一次性清偿余下欠款。对其他申请执行人的欠款,周某某同意先偿还18万元,余下欠款书面约定在2017年6、7、8、9、10月份每月偿还20万元,在2018年1月30日前还清所有欠款,并就还款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后,所有申请执行人一致谅解被执行人周某某,至此长达十几年的几件执行积案在廖法官的努力下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为了实现广西高院“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广州讨债防城区法院积极开展“执行攻坚”,加大力度采用各种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压缩“老赖”生存空间,特别是反规避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有效打击了拖、逃、躲、赖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


2016年,防城区法院共拘留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6人,被拘留后,被执行人大都主动偿还债务,或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还款协议。防城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拘留“老赖”是只是一种执行手段,执行到位才是目的。希望有执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们能放弃观望和侥幸心理,主动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将会面临司法拘留甚至刑罚。